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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湘说税】起航啦!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
2018,湖南国税“小湘说税”正式起航啦!我是业务达人小湘,从今开始,我说您听!
您需要的税收政策,我们详细说;您想听的税收优惠,我们及时说;您急需的办税指南,我们娓娓说!
小湘说税,一个立体的税收耳麦,一个便捷的有声平台,与您有约!
今天,小湘为您解决什么涉税问题呢?快来听一听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问:201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的没有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发票,有效吗?
答: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
方式一:登录开票系统,保持在线无操作状态,等待升级完成。
方式二:按照税控服务单位首页的升级指南下载安装包运行升级。
纳税人朋友应尽快完成软件升级,让发票开具无后顾之忧。
税控服务单位电话号码:航天信息95113;百旺金赋4006112366,0731-84422111。
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可获得开票软件升级指南。